根据CB体系的规则,CB测试证书只有在与CB测试报告一起提供时才有效,CB无标志。
CB测试证书的好处
可以转换国外认证证书
如果您已经取得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可以直接申请其它国家的认证证书。被申请国的认证机构对CB测试证书和报告(包括有关国家差异的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需提供少量的样品),如果审查结果合格,您就可以获得该国认证,而*按照被申请国的章程和程序规则进行附加测试。
CB测试证书可以转换中国国家认证证书
根据CB测试报告和差异试验出具中国国家产品认证报告,从而获得我国的电工产品强制或其它自愿认证证书。
申请CB 证书,对申请人有哪些要求,可以把多个申请人,多个工厂放在一次申请,一次 测试可以吗?
申请人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实体。申请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得CB 测试证书事宜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交委托书。通过一次申请﹑一次测试所获得的CB 测试证书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但是每张CB 测试证书对应的申请人只能是一个。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证明(声明)。申请人可以要求对目前CB 体系中已有的其他CB 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差异进行测试。当申请人/ 制造商/ 生产厂信息中有任何一个地址所在地为非IECEE 成员国时,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CB 测试证书向IECEE 交纳附加费。
2. 一张CB 证书可以使用多个商标吗?如若发生变更该怎样处理?
在申请CB 证书时可以同时使用多个商标。根据IECEE 规则要求, 自2006年1 月1 日起, 每张CB 证书只能对应一个商标品牌, 每个申请单元中只能包含一个商标品牌(Brand name), 如果产品具有多个商标品牌, 应分别提交申请。申请人应确保这些商标已注册或经过商标持有人的授权。如果是商标持有人授权申请人使用,则必须有相关授权证明。如果商标发生变更,申请人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发证机构按照变更情况处理,变更次数不作限制。
3. 其它注意事项:
由于CB 检测是以IEC 标准为基础的,有一些非CB 成员国,只要本国法规规定是依据IEC 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的,同样可以认可CB 证书和检测报告。将国家标准差异的测试结果作为测试报告的附件之后,才算完整有效,否则目标市场国会拒绝接受CB 证书/ 报告,还会要求重新提交样品,到当地补做测试,这样将会延长认可时间和花费更多的。所以当企业在申请CB 证书时,就应充分考虑产品可能的销售范围,向NCB 及CBTL 说明产品预计出口的国家和地区,以便明确该国家的标准差异情况,使CBTL 在进行测试时将有关的国家差异列为试验的内容,一次性进行各国差异的检测,避免在利用CB 证书和报告申请国外认证时,遇到不予认可的情况。
凭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您的产品可以直接出口到某些国家。
电池类产品如欲取得CB认证,除按照UL1642测试外,还须进行额外测试,以确保它们符合电池安全标准IEC62133的要求。从2011年6月27日起,IEC62133标准将全面取代UL 1642。
众所周知,电池使用不当,会导致如烧伤和火灾等事故。近年来电池安全事故频传,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均强制要求电池按照专门标准进行检测。我国作为电池出口大国,占据**一半以上的生产产量。近年来,宁波地区电池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上百家制造企业中涌现出口不少**品牌,已成为浙江省初具规模的电池生产**,今年1-10月,已有2.35亿美元电池出口顺利出口至美国、欧盟、日本东南亚、闽台等各个国家和地区。
电池产业正处于结构升级的关键阶段,积极拓展出口市场意义重大。检验检疫*指出,获取CB的电池产品在申请进口国所要求的其它认证时,可免除或减少再送样测试,大大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周期,减少成本,加速产品出口。而IEC62133标准主要包含电芯和电池项目的测试,由于电池的制造和成品检测的复杂性,电池制造企业在检测验证前应对该标准细节有详细了解并在生产中加以控制,如在电芯设计考虑耐持续充电能力,以免在较终检测中因为不符合IEC62133标准要求而阻碍出口。
CB是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后所获颁的,证明产品符合IEC国际标准,是IECEE各成员国均认可且通行的证明文件。如果企业同时需要申请多个国家的认证标志,利用CB作为各国不同合格评定体系的桥梁,将大大方便出口贸易,而无须逐个申请各类认证标志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申请CB企业数量较多的国家。
IEC62133 测试介绍
根据 IECEE AAG 的决议 (AAG/563/DSH),从 2008 年 4 月 15 日起一般碱性或非酸性电解质所组成的单体或可携式充电电池,如锂电池、碱性电池等,除须符合相关产品的成品标准要求外,也需符合电池标准 IEC 62133 所定义的要求。即对充电电池的 CB验证,须同时符合 IEC 60950 与 IEC 62133 两大标准。
IEC 62133 标准主要包含以下项目的测试及验证:
电芯(cell):持续低速率充电、振动、温度循环、外部短路、**跌落、冲击(碰撞)、热误用(热冲击)、挤压、低气压、过充电、强制放电、高倍率充电保护功能(锂体系)、标示及包装、不正确安装(镍体系)。
电池(Battery):振动、高温下外壳应力、温度循环、外部短路、**跌落、冲击(碰撞)、标示及包装、过充电(镍体系)。
在这些测试及验证项目中,大部分均是常见的常规测试项目,但仍有部分项目值得留意及关注:
1. 13KN挤压。此项目测试对象是电芯,虽是常见常规项目,但由于其明确要求对于方形电芯需要挤压长、短轴向,即电芯的长宽两个平面。根据测试经验,聚合物软包装电芯在挤压宽度轴时(侧面),时有燃烧或**等不合格现象出现。故对于聚合物软包装电芯而言,建议须对此项目重点关注。
2.持续低速率充电。此项目测试对象是电芯。标准规定将已经满充电的电芯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式持续充电28天。此项目在其它安全标准中并不常见,鉴于电池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式基本都是恒流恒压充电,这就要求制造商在规定及限制充电电流乃至满充电时的截止电压要全面考虑,必要时须在电芯的设计时考虑耐持续充电能力。
目前CB体系的成员国(共47个)
英国;爱尔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挪威;瑞典;芬兰;俄罗斯;丹麦;波兰;荷兰;比利时;德国;捷克;奥地利;斯洛维利亚;斯洛伐克;匈牙利;瑞士;意大利;白俄罗斯;乌克兰;罗马尼亚;希腊;土耳其;塞尔维亚和黑山;克罗地亚;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墨西哥;乌拉圭;中国;韩国;日本;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以色列;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肯尼亚
电池CB认证,电池生产商产品出口国外,打开国外市场产品必须接受电池CB认证和CB测试报告。
CB认证优势
在过去,绝大部分的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各国时需要满足不同法规,要获得各国的产品安全认证是一个困难且耗费时间和金钱的过程。但现在依靠CB体系,制造商可以一次获得54个国家的安全认证,真正的实现一次测试满足多种测试需求。
已获得CB证书的生产厂家在申请其他认证时可以大大降低成本,精力和时间。
(1)企业获得CB测试报告可以便捷转换为VDE、GS、GOST-R、SASO、澳洲RCM等认证标志
(2)CB测试报告可便捷转换为中国CCC认证或自愿性认证
(3)获得CB认证,有利于直接得到许多国家认可,如东南亚国家等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