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35658平台过检,是交通部要求物流车辆运输企业和GPS平台运营企业的一项交通部部标标准检测工作,是指各企业向交通部申请,将自己的平台送至通信信息中心,针对具体一系列标准,进行检测和审查的过程。平台通过交通部标准,即获得经营性资格,可以在*范围内接入车载终端运营。
平台过检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千头万绪,很多公司的部标检测负责人着手开始这项工作时茫茫然不知所措,工作进展进度缓慢,其实交通部平台过检,我们需要把它作为一个复杂的项目来看待。既然是一个项目,就要做一个带有MileStone的项目计划,列出所需要准备的做的各项工作,确定时间节点和重大里程碑事件,这样就有一个清晰的方向指引着我们前进,不管有多复杂,有一个地图和指南针,我们始终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
交通部检测流程说明
一、报名准备阶段
1、办理《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营运平台必须办理《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办理该证件周期较长,需立即开始办理。
2、选定IDC托管机房
选定*享10M电信IDC托管机房,获取一ip地址,和机房所在地详细地址。
机房应支持特定时间临时升级带宽至100M,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3、购买服务器,服务器主要是对CPU和内存有要求,至少是双核,8G以上内存,一台服务应该就够了,另一台做备机。
服务器:2台,预算:4-6万元
CPU类型: Intel 至强E5-2600
CPU频率: 2.5GHz
内存: 8G
4、提交检测申请材料
准备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通过后领取平台编号,过标时使用该编号测试。具体材料包括:
表1 企业监控平台标准符合性检测申请函
表4 企业监控平台支撑软件清单
表5 平台硬件配置清单
表6 企业监控平台标准符合性检测登记表
表7 企业监控平台服务运输企业信息表
以上5个文档由加盖公章,骑缝章,准备检测。
5、部署运营平台软件环境
将服务器放入电信托管机房,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在服务器上部署平台,保证平台稳定运行,在检测过程中,实时监控服务器的状态和日志,当检测遇到问题检测不通过时,提供日志,状态,查找问题,给出解决方案。
6、准备检测车辆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求,所有待检平台,必须接入至少10台符合部标要求的车载终端,检测时必须确保至少10辆车同时在线,且同时有车速。
检测前,客户必须完成如下协调工作:
1. 至少2辆正常运行的车辆
2. 至少2台北斗部标终端机
3. 至少2个摄像头
4. 至少2张支持打电话,流量30M以上的手机卡
5. 检测过程中,至少2辆车必须同时在线且有车速。
7、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申请书-企业监控平台》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地图授权书》
《等级保护三级承诺书》
《企业平台详细信息》
《运输企业信息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部标平台检测合同书》
电子版资料由客户提供,办事处提交至交通部符合性审查中心,电子版无误后,客户需提供纸质版,送至交通部审查中心。纸质文件包括:
《符合性审查申请书-企业监控平台》 每页公章、骑缝章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公章
《地图授权书》 地图供应商提供
《等级保护三级承诺书》 公章
《企业平台详细信息》 公章
《运输企业信息表》 各运营公司的公章
资质审查通过后,就会在交通部进行公布,具体公布时间由交通部安排。
交通部JT794-2019新标准做了哪些项目更新?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有关部署,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加快完善与新经
济形态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
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现就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与货运物流行业深度融合,货运物流市场涌现出了无车承运人等新的经营模式。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
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无车承运人依托移动互联网等
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能够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
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无车承运人的发展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还有待探索完善。通
过开展试点工作,逐步调整完善无车承运人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创新管理方式,推动实现“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
行”,对于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
点,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以运用移动互联网促进交通运
输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进无车承运人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为目标,坚持市场**、问题导向,多方联动、综合施策,以点带
面、有序推进,以试点为载体,逐步调整完善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无车
承运人在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广泛应用,培育一批理念创新
、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竞争力强的无车承运人,引导货运物流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物流运输**。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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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2 部分:运营**设备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同时,网约车平台需要向主管部门上报全套运营信息。
根据通知,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等内容。
建立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同时,通知明确将建设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统一接入网约车经营者的数据,方便网约车经营者与各城市监管平台的信息交换,并实现相关部门间和各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网约车平台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备车辆基础信息、驾驶员基础信息、运价信息、注册乘客信息等全套运营信息。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发布了《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许可证件式样的通知》,明确同网约车相关的证件式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记录”栏应填写相应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于接入多家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须分别注明,并由网约车平台公司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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