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述LED电子显示屏位于室内使用(即不会直接受到风吹、雨淋、日晒等气候条件影响的自然环境),使用的电压电压为220V,工作时需与计算机相连。该产属于室内显示设备,属于《**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信息技术设备中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应经过CCC认证/3C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如果大型显示设备按照显示屏组成方式分为单一屏幕的巨型显示设备和由若干单独的显示单元(如LED、LCD、PDP、投影等方式的显示单元)拼接而成的大型显示屏(每个显示单元具有独立的电源单元、控制电路和外壳,可独立工作)。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要求,对于若干显示单元拼接而成的大型显示屏,其显示单元应进行单独认证,合格后,可以颁发显示单元的认证证书,不在对拼接而成的大型显示屏颁发认证证书。
3C认证流程
1. 申请受理
2. 资料审查
3. 送样的样品接收
4. 样品测试
5. 工厂审查
6. 合格评定
7. 证书批准
8. 证书的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
3C认证资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3、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4、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5、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6、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7、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8、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9、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10、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